为进一步规范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使用,浙江省农业厅和浙江省工商局等部门今天在杭州举行座谈会。
自“龙井茶”成功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,凡标称为龙井茶的,必须向该证明商标注册人——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申请授权。
目前,浙江省共有276家企业获取了《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》,获证企业均位于龙井茶三大产区内。在此之前,因为没有获得准用证而擅自使用“龙井茶”商标,浙江省农业厅曾经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查处了34家企业并责令其整改。
浙江省还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龙井茶证明商标维权机制,加大对假冒和侵权行为打击力度。